廣州市已出臺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管理辦法》
產(chǎn)品分類 : 包裝設計
《辦法》將月餅、粽子、茶葉、酒類、保健食品等節(jié)日商品列為重點監(jiān)管領域,對包裝標準進行了細化?!掇k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月餅、粽子、酒類、保健食品、化妝品的包裝層數(shù)應當在3層或者以下;它們的包裝成本總和,除初始包裝成本外,不得超過商品正常銷售價格的20%?!掇k法》還在國家標準基礎上,創(chuàng)新性增加條款規(guī)定:月餅、粽子、酒類、保健食品的包裝重量,除初始包裝重量外,不得超過商品的凈重。
《辦法》提出建立“分開銷售,自主選擇”的機制。廣州市法制辦主任吳明場表示,實行商品與包裝物分開銷售,消費者對是否購買商品包裝有自主選擇權。“可以形成消費者倒逼機制,形成理性的市場需求”。
關于包裝物的強制回收制度,是《辦法》的另一特色。即明確商品生產(chǎn)者和銷售者回收包裝物的義務,增加其處理包裝物的成本,避免回收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和社會。《辦法》針對違規(guī)的生產(chǎn)和銷售企業(yè),最高可罰10萬元。同時,各級機關及事業(yè)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,不得采購過度包裝商品,同等條件下,有限采購符合廣州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技術規(guī)范的商品。
據(jù)悉,《辦法》出臺后,廣州將成為全國首個以政府規(guī)章形式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城市。
【 長沙包裝寄語】
新規(guī)明確指出:茶葉等包裝成本,不能超過商品售價20%,望各位茶企密切留意政策動向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
長沙包裝:http://ladance.cn
最新包裝資訊:http://ladance.cn/Works/Mooncake_Packaging_list_13_1.htm